室內貯煤場選用消防水炮系統要滿足哪些規定
對于極早期火災來說,使用消防水炮滅火系統能夠起到很好的效果,而且隨著大空間建筑群的不斷增長,消防水炮滅火系統的適用性也越來越廣泛,對于室內貯煤場來說同樣適合且有效,不過在室內貯煤場的消防安全設計中,如果要上消防水炮滅火系統的話,具體要滿足哪些規定呢?今天就來給大家分析下這個問題。
室內貯煤場一般常見于火力發電廠或者是變電站等場所,那么在規范《火力發電廠與變電站設計防火標準》 GB50229-2019中,對于室內貯煤場選用消防水炮系統的要求,是有明確規定的。
7.5.6 設置在室內貯煤場內的固定滅火水炮,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:
1、應保證至少一門水炮的水柱到達煤場內任意點;
2、每門水炮的流量不宜小于20L/s:
3、應具有直流和水霧兩種噴射方式;
4、宜采用就地手動控制;
5、固定水炮的系統設計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設計規范》GB 50338的規定。
從上述規范可以看出,室內貯煤場設計消防水炮時,數量不得少于2門(根據規范要求,至少要有2臺水炮定位且應保證至少一臺水炮射流),流量要在20L/s以上,整套系統需要包含現場控制箱。再根據貯煤場的特性,符合設計要求的可以是電控消防水炮、防爆電控消防水炮以及防爆智能消防水炮三類。